案例简讯: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一)

案件事实:原告系一种用户词参与智能组词输入的方法及一种输入法系统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认为被告未经其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共同制作的百度输入法实施了其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的具体内容为:一种建立用户多元库的方法,其特征包括……(在此省略)。

争议焦点:主题名称的限定作用如何。

法律规定:《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法院判决:如果主题名称仅是对全部技术特征所构成的技术方案的概括,而非技术特征的限定,则其对权利要求的限定作用一般限于确定专利技术方案所适用的技术领域。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为一种建立用户多元库的方法,其系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特征部分描述了完整的建立用户多元库的技术方案,建立用户多元库的表述亦出现在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故主题名称一种建立用户多元库的方法仅系对权利要求1全部技术特征所构成技术方案的概括,限定了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所适用的技术领域。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即可明确,二者的技术领域相同。

主题词:#专利保护范围#主题名称#权利要求解释#法、#律师

详细内容请见: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09-2-160-001号案例: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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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6-19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