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工资纠纷一案中认为在劳动关系领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均应严格遵守诚信原则,避免“劳动碰瓷”现象。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驳回孔某要求某企业管理公司支付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8月2日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20000元的仲裁请求。(孔某与某企业管理公司工资纠纷案)(2024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时间2024.12.27)#劳动合同#诚信原则#劳动碰瓷#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Jean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在劳动关系领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均应严格遵守诚信原则,避免“劳动碰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