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爆炸罪一案中认为再审改判死刑应从严掌握。法院判决如下:根据法律规定,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因此,对于再审改判死刑,更应慎之又慎。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如果从当时认定的事实看属于可杀可不杀,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不应启动再审程序。从当时认定的事实看应该判处死刑而没有判处的,如果被告人已经被减刑,一般也不应再审改判死刑。只有案件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经査实确实出现能认定被告人是属于非杀不可的情况,才可以再审改判原审被告人死刑。(张某军爆炸、盗窃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6-1-015-001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爆炸罪#被害人过错#死刑改判#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