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短讯: 种植无性繁殖授权品种行为的侵权判定

中国法院在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阐述了种植无性繁殖授权品种行为的侵权判定。法院判决如下:品种权人主张种植无性繁殖授权品种的行为构成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被诉侵权人的主体性质、行为目的、规模、是否具有合法来源等因素作出判断。被诉侵权人以育种、育苗为业,种植种苗并实施了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可以认定其种植行为系为获取商业利益而非出于私人的非商业目的,该种植行为构成生产、繁殖行为。(威海某苗木公司诉河南省某农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1-013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无性繁殖#种植行为#生产繁殖##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种植无性繁殖授权品种行为的侵权判定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威海某苗木公司诉河南省某农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河南省郑果红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奥孚苗木繁育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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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4-14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