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讯:共有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其他共有人行使除转让、专有许可他人、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

案件事实:韩国甲公司与某软件公司是《传奇2》游戏软件的共有著作权人。甲公司请求确认软件公司未经与其协商单方和信息技术公司签署的《续展协议》无效;信息公司不可利用软件公司的授权继续运营《热血传奇》PC客户端网络游戏中文版。

争议焦点:单方许可的《续展协议》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法院判决:甲公司、韩国某软件公司在《续展协议》签订前已就《传奇2》游戏除PC端游之外的手游和页游等在中国大陆的市场运营产生争议,且甲公司首先提出软件公司不要与信息公司续约以及向韩国法院提出临时禁令申请,故对《续展协议》实际已不具备协商的可能。此时家公司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驳回甲公司全部诉请。

主题词:#著作权权属纠纷#共有著作权权利行使#单方许可##律师

详细内容请见: 《人民法院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知民终402:韩国某公司、韩国某IP公司诉韩国某软件公司、某信息技术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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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0-25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