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短讯: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侵权人住所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不能作为管辖依据

中国法院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裁定原告张某龙在其住所地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法院提起诉讼,但秦皇岛市仅为被侵权人住所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致使本案管辖权产生争议,导致案件需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构成管辖权异议成立,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依法移送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张某龙诉北京某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程某、马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号:(2022)最高法民辖42号)#信息网络传播权 #管辖权 #侵权行为地 #律师短讯

 

编论:Ethan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不适用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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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6-02-06 14:27